通 知
根据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要求,为了提高教师的理论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督导处拟在11月份起安排2023学年秋季理论教学课课堂检查(听课),课堂检查分为现场听课和督学中心远程听课,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
2023年11月开始。(如当天特殊情况无法听课的,可顺延至下一周);
二、听课人员安排
院领导、督导处、教务处及学院督导员
三、工作要求:
1、督导员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听课结果可当堂反馈给任课教师。
2、每次听课人员不得少于3人,三校区听课负责人将本校区的所有听课评价表及教学资料检查表统一收齐后,交还给督导处;
3、具体听课工作,由督导处统一安排并提前1-2天通知到相关听课检查的督导人员。
督导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