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本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要求,即日起正式启动2023-2024-1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
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学生。
二、评教对象
授课教师(班级所有课程含讲座、劳动教育、顶岗实习等的授课教师)。
三、评教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4日下午17时(此时间段开放评教系统)。
四、评教方式
本次学生评教以问卷星形式在线扫码完成(附问卷星二维码)。
五、评教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提醒学生看清评教指标,每位学生要给多个任课教师分别给予评价。各学院(部)应要求学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完成评教工作。
六、建议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采用集中填写方式。
七、注意事项
注意:一次只能给一门课程及授课教师评价,学生需要多次进入评教系统,将所有任课教师都给予评价,不要遗漏。
特此通知。
督导处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问卷星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