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十大网赌正规平台实训室安全分类分级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实训室技术安全管理,落实实训室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实现对实训室安全风险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管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及教育部高校实训室安全检查要求,根据《全球十大网赌正规平台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训室安全分类分级是根据危险源的特性和可能导致(引发)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并配套专业化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
本办法中所称的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等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危险源辨识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评价指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级各类教学、实训室及相关实训场所(以下统称“实训室”)。实训室分类分级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全面指导开展实训室安全分类分级相关工作,包括对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审定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实训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开展全院实训室分类分级认定工作,实施分类指导;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对各级各类实训室实施分类指导。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作为实训室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实训室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辨识结果进行审核认定,报教务处备案;根据实训室安全风险认定结果组织开展风险等级标识的张贴、管理措施的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写等工作,并负责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对实训室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 各实训室负责人是本实训室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实训场所风险源的辨识,辨识结果报所在单位审核认定;对重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应急管控措施并报所在部门备案;实验场所的危险源及存放情况发生改变,应及时报所在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第三章 实训室安全分类管理
第八条 实训室安全分类主要根据实验场所中涉及的危险源类别进行划分,结合学院专业设置,将全院实训室分为三类:建筑类、机电类、电子类和其他类。
(一)建筑类实训室
建筑类实训室包括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技术、设备安装技术、建筑管理技术、道路桥梁技术等专业(群)方向中涉及到基本技能操作、专项技能操作等施工技能实践操作训练的实训室。这类实训室的主要危险源包括电焊机操作触电、非电工维修触电、台锯切割伤人、承重支撑架坍塌、材料堆放区火灾、房建脚手架临边坠落、警戒区坠物、门式起重机伤人、吊运坠物打击、工字钢焊割坠落伤人等,造成人身体伤害。
(二)机电类实训室
机械类实训室包括从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设备工程等专业方向中较多涉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实训室。这类实训室的主要危险源包括机械加工类设备与工具、高压及大电流设备、激光设备等。管理重点是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等特殊设备及机械、电气等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应按要求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压力容器登记卡》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件,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电子类实训室
电子类实训室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通讯工程、测控技术等专业方向中较多涉及计算机、电路板等的实训室,也包括各专业设立的机房。这类实训室主要危险源是带电导体上的电能,如人员触电、电路短路、焊接灼伤等。管理重点是用电设备的管理。
(四)其他类实训室
其他类实训室主要是指不包括上述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如社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相关的实训室。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的用电设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管理重点是规范用电。
第九条 以上各类实训室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学院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履行各类安全审验和报批程序,学院和二级学院在实训室风险评价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源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四章 实训室安全分级管理
第十条 实训室安全风险分级标准:根据实训室涉及危险源的数量及危险程度,依据实训室安全风险等级评价指标评分,将实训室安全风险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A级(高危险等级)、B级(较高危险等级)、C级(中度危险等级)、D级(低度危险等级)4个等级(《实训室安全风险分级表》见附表1)。
第十一条 实训室安全风险等级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实训室所从事的各类教学科研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存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产生的风险;存放或处置危险废物产生的风险;使用实训室射线装置、钢瓶、压力容器、烘箱、马弗炉、起重类设备、高压强磁设备等产生的风险等(《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见附表2)。
第十二条 安全风险等级认定:
(一)A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A级安全风险实训室,危险源最多,风险最大。
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高毒、腐蚀危险气体,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存放或使用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存放或使用非豁免放射源或Ⅰ类、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千伏以上高压电;危险化学品(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除外,下同)存量大于等于80L(或Kg);易燃易爆性化学品(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除外,下同)存量大于等于40L(或Kg);按照《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80分,涉及其中一项的实训室确定为A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二)B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B级安全风险实训室,危险源数量中等,风险程度中等。
危险化学品存量大于等于60L(或Kg)且小于80L(或Kg);易燃易爆性化学品存量大于等于30L(或Kg)且小于40L(或Kg);存放或使用除非豁免放射源和Ⅰ类、Ⅱ类外的射线装置;存放须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起重类设备;按照《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60分≤评分<80分,涉及其中一项的实训室确定为B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三)C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C级安全风险实训室,危险源数量较少,风险程度较低。
危险化学品存量大于等于40L(或Kg)且小于60L(或Kg);易燃易爆性化学品存量大于等于20L(或Kg)且小于30L(或Kg);存有传动类、转动类机械设备或强电类设备;按照《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30分≤评分<60分,涉及其中一项的实训室确定为C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四)D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D级安全风险实训室,危险源数量少,风险程度低。
未列入以上3类的或按照《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30分的实训室定为D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第十三条 在实训室安全风险等级认定中,对危险源和危险程度存在争议或按上述原则无法确定等级的,实训室负责人将实训室危险源情况、争议的问题及不能确定的原因报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审核,确定实训室安全风险等级。
第十四条 实训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一)A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1.在实训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A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训室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实训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实训室针对危险源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责任到人;配备完善的安全技防设施,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3.实训室要结合本实训室特点和实际定期对相关实训室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相应记录,报本部门备案;实训室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和实训室安全专项准入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实训室开展实训。
4.实训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并安排专人对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学院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学院督导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并报学院备案;在学院组织的实训室安全检查中列为检查重点。
(二)B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1.在实训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B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训室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教学、科研实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实训室针对重点危险源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责任到人;配备较完善的安全技防设施,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3.实训室要结合本实训室特点和实际定期对相关实训室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相应记录,报本部门备案;实训室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经实训室安全专项准入培训后,方可进入实训室开展实验。
4.实训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并安排专人对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学院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学院督导组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并报学院备案;在学院组织的实训室安全检查中列为检查重点。
(三)C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1.在实训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C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训室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实训教学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实训室有选择的针对重点危险源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适当配备安全技防设施,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3.实训室要结合本实训室特点和实际定期对相关实训室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相应记录,报本单位备案;实训室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方可进入实训室开展实验。
4.实训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学院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学院督导组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并报学院备案。
(四)D级安全风险实训室
1.在实训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D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训室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实训室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3.实训室可结合本实训室特点和实际对相关实训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相应记录;实训室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方可进入实训室开展实验。
4.实训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实施
第十五条 实训室分类分级实行动态调整。当实训室的使用方向等关键因素发生改变时,实训室应当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将结果及时向教务处报备,进行风险级别的调整,以便准确地实施安全监管。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实训室安全定级情况,高风险等级实训室较多、承担安全管理任务较重的二级学院,在实训室安全建设投入、实训室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及目标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倾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实训室安全风险分级表
2.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